以下為施嘉鎮國際法律事務所實例分享 僅供參考

買到瑕疵品?

琴媽媽在某家電賣場買了一台電冰箱,把電冰箱運回家後開始使用,經過一個月後,琴太太發現電冰箱有漏電情形,琴太太馬上打電話給家電公司,但家電公司卻置之不理,琴太太該如何處理?


訟訴策略

電冰箱漏電顯然有瑕疵,琴太太可以對家電公司主張民法上物之瑕疵擔保責任,請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;漏電商品並不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,故亦可以依消費者保護法第8條請求家電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

貼心小提醒

1.消費者應按買賣物品的性質,依通常程序檢查其物品,若發現有瑕疵時,應馬上通知出賣人。

2.若消費者怠於通知,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現的瑕疵外,則視為承認買的物品沒瑕疵。

3.無法馬上知道的瑕疵,在日後發現者,也應立即通知出賣人,若怠於通知,則視為承認買的物品沒瑕疵。

所以發現瑕疵都要趕快通知賣方,以寄發存證信函方式為通知,避免賣方不承認當初消費者有通知之事實,且寄發存證信函可中斷時效,以保護自己的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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